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编印1995年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的通知

晋国税征发〔1995〕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5-02-10 【字体: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编印1995年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际工作中,对此有何建议,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编印1995年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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