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晋国税征发〔1995〕2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5-04-22 【字体: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50号“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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