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外发〔1995〕3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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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70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的外币收入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