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按月上报出口货物退税月报表的通知

晋国税进发〔1995〕4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5-09-01 【字体: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今年以来,我省出口企业出口创汇继续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出口退税额也随之增大,但退税指标严重不足,矛盾比较突出。为全面掌握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情况,省局决定,由你局按月逐户编报所辖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月报表",并务于次月30日前报送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