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所发〔1995〕4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5-09-07 【字体: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453号《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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