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晋财预〔1997〕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7-01-20 【字体: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95号《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退库手续,仍按省国税局、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晋国税流发〔1994〕2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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