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晋地税流〔1997〕1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7-03-17 【字体: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1996〕6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补充问题》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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