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税务稽查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14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批复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