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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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19年9月26日
文件解读(点击显示/隐藏)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全文废止一批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公告》主要内容
经过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全文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共10件。主要情形是不符合现行税收征管、纳税服务规范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