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涉税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5〕111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2005-05-30 【字体: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局内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涉税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涉税行政审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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