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政策法规 > 税种查询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发文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标题
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时效性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2010-05-25
文号
财税〔2010〕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