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东城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西城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北城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柳梧新区税务分局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一)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51号;邮政编码:850000;联系电话:0891-6466954
(二)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青藏路1号;邮政编码:850000;联系电话:0891-6153870
(三)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东城税务分局办公地址: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路39号;邮政编码:85000;联系电话:0891-6364503
(四)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西城税务分局办公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20号 ;邮政编码:850000;联系电话:0891-6370392
(五)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北城税务分局办公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24号附2号;邮政编码:850000;联系电话:0891-6382703
(六)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柳梧新区税务分局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28号;邮政编码:850000;联系电话:0891-6856115
二、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东城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西城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北城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柳梧新区税务分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