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忻州市国家税务局”“忻州市地方税务局”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印章于2018年7月5日启用,原“忻州市国家税务局”“忻州市地方税务局”印章停止使用,按规定封存。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