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失效和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
2018年7月31日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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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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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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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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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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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国家税务局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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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发〔2005〕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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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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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国家税务局出口退(免)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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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发〔2007〕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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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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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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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发〔2007〕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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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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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煤炭运销企业增值税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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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发〔2008〕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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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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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利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出口数据审核生产免抵退出口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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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函〔2003〕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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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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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泽州县国家税务局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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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函〔2004〕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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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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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晋城市“一证两口”煤矿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征税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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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函〔2005〕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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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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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放部分出口企业管理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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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函〔2005〕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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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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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废硅铝等废旧金属是否属于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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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函〔2007〕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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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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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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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函〔2008〕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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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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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煤炭运销系统收取的价差以及出境费等征收增值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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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函〔2010〕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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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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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视同自产产品出口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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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函〔201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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