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确保我市税务稽查机构改革工作和各项税务稽查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现就4个税务稽查机构工作职责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稽查局是全市税务稽查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对跨区域稽查局稽查业务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工作考评,负责辖区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具体包括: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稽查工作规划;负责统筹全市各类稽查案源,选取本级重点案源和跨区域稽查局检查案源,识别、确定和分送风险推送案源;负责直接查处、组织查处或参与联合查处、督办辖区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责开展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全市风险管理局推送的高风险案件的应对及反馈;负责全市税收违法案件检举的受理和处理工作,以及全市税收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负责全市稽查风险内控工作;负责全市税务稽查队伍建设;负责开展全市稽查绩效考核、评价和监督工作;负责与市级外部行政执法单位、司法单位建立执法协作机制;负责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工作;负责全市税务检查证的发放和审验工作;负责办理省局稽查局和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等。
二、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潞州区、潞城区、屯留区、长子县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或参与案件联合查处工作。具体包括:负责市局稽查局下达稽查对象的立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工作;负责辖区内涉税事项的协查工作;负责辖区内税收违法举报案件受理工作;负责与辖区内税务部门及县级外部行政执法单位、司法单位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工作;负责市局领导和市局稽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等。
三、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负责开发区、上党区、壶关县、平顺县、黎城县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或参与案件联合查处工作。具体包括:负责市局稽查局下达稽查对象的立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工作;负责辖区内涉税事项的协查工作;负责辖区内税收违法举报案件受理工作;负责与辖区内税务部门及县级外部行政执法单位、司法单位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工作;负责市局领导和市局稽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等。
四、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负责武乡县、襄垣县、沁源县、沁县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或参与案件联合查处工作。具体包括:负责市局稽查局下达稽查对象的立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工作;负责辖区内涉税事项的协查工作;负责辖区内税收违法举报案件受理工作;负责与辖区内税务部门及县级外部行政执法单位、司法单位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工作;负责市局领导和市局稽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等。
五、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4个税务稽查机构办公地址、邮编、税收违法案件检举举报电话为:
(一)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稽查局
办公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府后东街121号
邮 编:046000
举报电话:0355-2113513
(二)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办公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府后东街121号
邮 编:046000
举报电话:0355-2022018
(二)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办公地址:长治市潞州区英雄南路445号
邮 编:046000
举报电话:0355-3038841
(四)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办公地址:山西省襄垣县侯堡镇潞安西大街
邮 编:046200
举报电话:0355-2058358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