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总局公告2019年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总局令第48号)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2019年8月29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