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吕梁市优化逾期申报税务行政处罚办法(试行)》公告的解读
一、制发《公告》的背景
在“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中,为重点解决群众映集中度较高的问题和税收改革发展中的具体矛盾,落实好总局、省局关于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吕梁市税务局对影响纳税人办税体验的制度短板和流程缺陷进行调研,发现逾期申报税务行政处罚存在流程繁琐、占用时间长、自由裁量空间大、后续管理难度大、纳税人满意度低等“痛点”、“堵点”问题。对此,吕梁市税务局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在离石区税务局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规范量化逾期申报处理、优化税务行政处罚流程的新模式,制定本公告。
二、制发《公告》的意义
进一步规范全市税务系统逾期申报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简化处罚程序,固化自由裁量权,推行人性化执法,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创新纳税服务模式,降低执法风险,破解纳税人办税体验的制度短板和流程缺陷,做到流程最优、效率最高。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等行为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公告。
(一)优化逾期申报行政处罚流程,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逾期申报处罚由办税服务大厅(第一税务分局)即受即办、一次办结。
(二)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首违不罚”的时间范围明确为:同一纳税年度首次发生的逾期申报。
(三)将“一事不二罚”明确为:同一申报期不同税种的逾期申报行为,合并为一次处理。
(四)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逾期申报实行固定处罚标准。
(五)为解决核心征管系统中积累的多年来因逾期申报税务行政处罚过重形成的大量的非正常户和非正常注销户问题,提高有效管户质量,本公告实行了限额处罚:对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累计罚款不超过1000元(含1000元);对企业或其他组织累计罚款不超过2000元(含2000元)。
同时,为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将多次逾期申报行为的税务行政处罚可合并为一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