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省、市、县三级新税务机构将逐步分级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期间纳税人业务的正常办理,现就改革过渡期表证单书使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各类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在省、市税务局挂牌至县税务局挂牌的过渡期,经梳理有20个表证单书仍会出现“国税”“地税”字样,具体表单附后,在改革过渡期内可正常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过渡期内容仍保留国税、地税字样的表单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表证单书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针对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为新机构的工作实际,国家税务总局按照省、市、县税务机构分步“挂牌”的时间节点安排,对涉税相关表证单书的文头、落款、局轨、字轨及编号等分步分级更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编制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出具“表证单书”修正情况一览表》,对省、市税务局挂牌至县税务局挂牌的过渡期内仍会出现“国税”“地税”字样的20个表证单书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