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公布),为确保我市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市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承继原沧州市国家税务局、沧州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沧州市国家税务局、沧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御河西路56号
邮编:061001
传真:8692211
涉税咨询电话:12366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东院)
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朝阳大街16号
邮编:06100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