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公布),为确保我市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市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承继原衡水市国家税务局、衡水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衡水市国家税务局、衡水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办公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085号
邮编:053000
传真:0318-2322290
二、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承继原衡水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衡水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单位和个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需要向市级税务机关检举的,可采用书信、互联网、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稽查局检举。受理部门: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318-2330240、2179243。
办公地址:衡水市中华南大街739号
邮政编码:05300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