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雄安新区税务局)的统一部署,雄安新区税务局已于2019年6月25日正式挂牌成立。为迅速履行新机构职责,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雄安新区税务局设立雄安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雄安新区税务局稽查局两个派出机构,并将于近期对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调整。现就设立机构及调整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派出机构情况
(一)设立雄安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设立雄安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具体负责雄安新区本级企业的各项税费、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税费征收、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等工作。
雄安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税收征管范围:
1.2017年4月1日后,在雄安新区本级注册成立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2.雄安新区境内从事建筑安装和房地产开发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办公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071700
传真:0312-5837773
办公电话:0312-5671305、0312-5671306
涉税咨询电话:12366
(二)设立雄安新区税务局稽查局
设立雄安新区税务局稽查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集中管理涉税违法检举;集中接收上级机关交办和其他单位移交的各类案源;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负责上级交办案件、重大涉税案件的查处或组织查处。单位和个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需要检举的,可采用书信、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雄安新区税务局稽查局检举,举报电话:0312-5837911、5837910
办公地点:河北省容城县奥威路55号
邮编:071700
传真:0312-5837911
二、调整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安排
(一)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时间安排
2019年7月19日17:30起,雄安新区各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办税窗口等办税场所将暂停对外办理所有涉税(费)事项,并暂时关闭网上办税系统纳税人端、电子税务局、河北税务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等办税系统。
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系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网上认证系统在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期间可正常使用。
(二)恢复办理涉税(费)业务时间安排
2019年7月22日8:30起,网上办税系统纳税人端、电子税务局、河北税务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等办税系统恢复使用。
2019年7月22日8:30起,雄安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各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办税窗口等办税场所恢复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
三、涉税(费)业务办理提醒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之前,请广大纳税(缴费)人根据本公告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尽早办理相关涉税(费)事项,尽量减少因系统调整对办理涉税(费)业务带来的不便。
(二)对存在应办未办事项的纳税(缴费)人,请在暂停业务前办结相关事项,以免造成由于存在未办结事项产生的纳税(缴费)风险。
(三)暂停业务期间,河北省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系统仍可正常开具发票,但由于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更,请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携带税控设备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发行手续,具体安排详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通知。
(四)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告。
本次调整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涉及部门多、业务面广,因暂停办理业务及系统调整后初期可能发生的部分涉税(费)事项办理不顺畅给纳税(缴费)人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