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27号)和《关于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青财税〔2020〕2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第一批青岛市公益性
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1.青岛市慈善总会
2.青岛市赛轮金宇慈善基金会
3.青岛市一念慈善基金会
4.青岛市青银慈善基金会
5.青岛市微尘公益基金会
6.青岛市刘校慈善基金会
7.青岛市慈明慈善基金会
8.青岛市彭措郎加慈善基金会
9.青岛市奥利凯慈善基金会
10.青岛市润泽慈善基金会
11.青岛市市南慈善协会
12.青岛市崂山区慈善总会
1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总会
14.青岛市黄岛区慈善总会
15.青岛市城阳区慈善会
16.青岛市城阳区鑫江慈善基金会
17.胶州市慈善总会
18.平度市慈善总会
19.莱西市慈善总会
上述单位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