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各盟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切实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不断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办税(费)负担,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按照税务总局有关“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目标任务,根据实施“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动态调整的工作要求,现决定更新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请全系统各级税务机关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通过“两微一端”、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主动公开推送,方便社会公众获取获知。
附件: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