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人民银行各市、州支行及大通、湟中、湟源支行:
为落实好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现就做好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重要内容之一,是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财税、国库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举措,确保退税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减轻我省企业特别是实体经济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退税政策和国家要求,争取最大的支持,确保完成退税工作任务,打好2019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收官战”。
二、严格落实政策。各地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申请享受退税政策纳税人的资格条件审核,强化事后监控和跟踪分析,增强风险意识,防范退税风险。
三、加快退税进度。各级税务、国库部门要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退税辅导,简化程序,优化流程,采取有力措施提高退税便捷性。各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原则,按规定时限完成退税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对发现的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进行排查的具体处理时间为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由各市、州税务机关确定),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含电子信息),直接送交同级国库(或代理国库)办理退库。各级税务、国库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解决退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缩短退税办理时间,确保纳税人在第一时间享受到退税红利。
四、建立退税台账。各地财政、税务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台账(清单)登记制度。省、市(州)、县(区)级税务机关每月3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同级财政部门传递《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台账(清单)》(详见附件)。各地财税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汇报沟通,准确掌握当地退税工作进度,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五、强化跟踪问效。各地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对享受退税政策纳税人的跟踪问效,及时梳理分析退税政策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典型案例可以简报、信息等形式向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反馈。要积极开展退税政策实施情况宣传报道,加大宣传力度,密切关注舆情,为落实好退税政策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各地在留抵退税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省财政厅(条法税政处)、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报告。
附件: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台账(清单)
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