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相关政策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1-01-18
【字体: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已经2020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5号)同时废止。


主任:何立峰

2021年1月18日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1/content_5598119.htm

文件解读(点击显示/隐藏)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