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1年6月7日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时间
文号
1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海南省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则(试行)》的公告
2017年11月3日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5号
2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推行涉税业务全省通办的公告
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3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扩大涉税业务全省通办范围(第二批)的公告
2019年5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4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8年5月22日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意义重大。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二、主要内容
本公告公布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