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税务局 就我省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 2021-06-25 10:04
2021年6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就我省《决定》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记者:我省《决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省财政厅:按照税收法定原则,为了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制度,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予地方两项税权:一是在3%至5%范围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同时可以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确定差别税率;二是可以对因政府征收、征用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制定免征或减征契税政策。按照省人大立法计划,省政府组织财政、税务、司法等部门,在调查研究和多方评估论证、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草案)》,本次全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将与《契税法》一并,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记者:《决定》的突出特点是什么?预计会起到什么样的政策效果?
省财政厅:这次契税地方授权立法的突出特点是最大程度降低了企业、单位等契税负担,按照税法下限3%统一了契税税率。其中,居民住房契税税率继续按3%执行;单位承受住房、居民承受赠与住房,以及非住房、土地交易契税税率由5%降至3%,降幅达40%。之所以这样做,一是实现了我省与全国大部分省市契税税率的均衡性。二是及时回应了社会降低契税税率的期盼。三是有利于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最大程度为市场主体减负让利。据测算,每年可为纳税人减负15亿元左右。更好地践行了省委、省政府“以政府过紧日子换老百姓好日子”的总体要求,也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激发市场活力、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的坚定决心。
三、记者:据了解,我省现行个人购买住房有的按1%交纳契税,有的按1.5%或2%交纳契税,《决定》出台后,契税统一执行3%,个人购买住房缴纳的契税税负是否提高了?
省财政厅:你提出的问题非常好,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情况。我省本次出台《决定》规定的个人购买住房契税基础税率为3%,与现行政策一致。国家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制定住房税率优惠政策。2016年,国家在基础税率基础上,为减轻个人购房负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综上,契税税率优惠政策由国家进行调整,目前该项政策仍在继续执行,我省本次颁布《决定》不存在提高税负的问题。
四、记者:《决定》中契税减免税政策与之前相比有哪些变化?
省财政厅:按照我省现行政策规定:一是“纳税人用国家征用(占用)其土地、房屋的补偿费,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重置价格没有超过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免征契税;超出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经县(市)以上契税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酌情给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二是“纳税人由于地震、风暴、洪水、水灾和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灭失住房重新购买的,县(市)以上契税主管部门可以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通过税收征管实践看,上述政策有的规定比较笼统、操作性不强,有的则存在较大自由裁量权。我省这次契税立法,主要突出了精准、便捷、惠民等原则。一是对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成交价格没有超过货币补偿费的,免征契税;超出货币补偿费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且不缴纳房屋价值差价的,免征契税;缴纳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二是对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五、记者:《决定》出台后,接下来税务部门将准备如何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契税法及《决定》的实施和落地?
省税务局:谢谢您的提问。《决定》的制定和出台,为契税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原则性和制度性保障。税务部门将本着“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理念,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契税法的贯彻和落实工作,有力有序地推进各项政策落地,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们将重点抓好三件事情:一是深化宣传拓广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税务部门官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向纳税人广泛宣传,并通过开办纳税人学堂实施精准辅导,做到广覆盖、无死角,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各项政策红利。二是优化服务显温度。把推动不动产登记办税便利化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简并契税等办税流程,在全省123个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入推进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全面实现“一窗受理、集成办理”,年底前13个市(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真正做到“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三是强化智控严法度。深入推进以数治税并融入执法全过程,优化升级完善电子税务局和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建立与相关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应用机制,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加强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加强税收风险防范,确保国家税收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