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秦皇岛市、邢台市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各市政府申请,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通知如下:
保定市:一级地段12元(平方米/年,下同),二级地段8元,三级地段7.5元,四级地段4.5元,五级地段3元,六级地段2元,七级地段1.5元。
秦皇岛市:一级地段18元,二级地段12元,三级地段8元,四级地段6元,五级地段4.5元,六级地段3元,七级地段1.5元。
邢台市:一级地段12元,二级地段8元,三级地段6元,四级地段5元,五级地段3元,六级地段1.2元。
调整后的地段等级和适用税额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