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失效废止。参见:《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4号)。
为推动外贸稳定发展,助企纾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财 政 部
2021年12月28日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