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等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已开始受理扣缴义务人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业务。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时限
2022年3月30日前。为避免逾期无法办理,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扣缴义务人尽量提前提交退付申请。
二、办理渠道
扣缴义务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线上提交退付申请,也可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线下提交退付申请。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建议尽量采用“非接触”方式线上提交申请。
三、咨询渠道
如需咨询,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也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我要咨询”功能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我要咨询”功能留言。
附件: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线上办理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