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1.山西省人民教育基金会
2.山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3.山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4.山西省葵花公益基金会
5.山西省社会救助基金会
6.山西省游安扶贫助学基金会
7.山西省公安民警抚恤救助基金会
8.山西省大同市扶贫基金会
9.山西省合创爱心助困基金会
10.山西省晋中市扶贫基金会
11.山西省太原理工大教育发展基金会
12.山西省中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3.山西省临猜县教育基金会
14.山西省孝义市胜溪教育发展基金会
15.山西省鑫飞公益基金会
16.山西省晋城市创业就业基金会
1 7. 山西省程海庆教育基金会
18.山西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9.山西省太原市新时代人民教育基金会
20.山西省通宝教育基金会
21.山西省博识教育基金会
22.山西省众帮助医基金会
23.山西省游中教育发展基金会
24.山西省森泽公益基金会
25.山西省交口县云梦教育发展基金会
26.山西省方山县兴方教育基金会
27.山西省抽动在线公益基金会
28.山西省永梓教育基金会
29.山西省润宏慈善基金会
30.山西省远成公益基金会
31.山西省太原科 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2.山西省崇德教育基金会
33.山西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4.山西省公益事业促进会
35.山西省社会组织促进会
36.太原市慈善总会
37.忻州市慈善总会
38.河津市爱心志愿者协会
39.新络县慈善总会
40.临猜县慈善会
41.万荣县慈善总会
42.平陆县小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43.永济市慈善总会
44.芮城县慈善总会
45.临汾市尧都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46.临汾市尧都区志愿服务联合会
47.临汾市尧都区天龙救援队
48.临汾市尧都区蓝天救援队
49.晋城市慈善总会
50.朔州市慈善总会
51.朔州市社会工作协会
52. 朔州市朔城区慈善总会
53.朔州市平鲁区慈善总会
54.怀仁市慈善总会
55.长治市潞州区慈善会
56.长治市屯留区慈善会
57.长治市上党区慈善会
58.长治市游城区慈善会
59.沁源县慈善会
60.长子县慈善会
61.阳高县慈善总会
62.左云县慈善总会
名单所列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 年12 月31日止,有效期三年。各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名单中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存在违反《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3号)及其他法律法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省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反映。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