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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
关于2019年黄石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公告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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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于2018年9月1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方式:居民持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登记照等到户籍所在社区或现居住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各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参保。

二、缴费时间:2018年9月1日-12月31日缴纳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2019年1月1日以后缴费的,仍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保费,自缴费的第四个月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其中,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参保缴费后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缴费标准:220元/人。

四、缴费方式:居民持个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市区湖北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或税务大厅任意网点缴费,也可在"湖北税务电子税务局”官网或手机APP自助缴费,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在各城区税务大厅归集缴费。

五、缴费问题处理:如无法正常缴费,缴费人可到所在区税务局查验处理;如因参保问题无法缴费,则持缴费网点报错凭证或提示信息到相应社区进行查验处理。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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