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国家税务局、市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为了方便纳税人及时快捷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2010年8月1日起,对孝感市城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管权限的划分
市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主要负责全市除摩托车以外的汽车、农用车、电车、挂车等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以及减免退税、转籍过户、完税证明的遗失补办等业务。
孝南区税务局负责孝感市城区摩托车和部分农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以及相关业务工作。
二、人员的培训辅导
人员培训和业务辅导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由孝南区税务局确定车辆购置税工作人员,到市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进行为期二个星期的跟班学习;二是由货物和劳务税科负责组织人员在正式运行之初到现场进行政策业务辅导。
人员培训和业务辅导的内容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全部内容,重点要做好税收政策、计税价格、车辆查验、档案管理、票证管理、会统核算、一条龙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和辅导。此项工作在2010年7月23日前完成。
三、窗口及岗位的设置
根据省局现行车辆购置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孝南区税务局应在办税服务厅单设车辆购置征收窗口,每个窗口征收人员不得少于2人。
车辆购置税征收窗口采取二人上岗,其中:一人为受理申报岗,负责申报资料的审核,计税价格的确定,申报数据的录入等工作;另一人为综合业务岗,负责车辆查验、业务复核、资料汇总建档等工作,两个岗位不得一人兼岗。票证管理岗、会统管理岗可由纳税服务大厅相应岗位人员兼任。
四、档案的管理
一是档案管理问题。孝南区税务局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省局车购税档案管理办法管理档案。
二是历史档案移交问题。市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在2010年8月底以前,将2005年元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摩托车车辆购置税档案资料以及摩托车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台帐,移交给孝南区税务局。市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和孝南区税务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车辆购置税征管档案的转移和交接工作,做到保管按规定、转移有备份、交接有手续,避免车辆购置税征管档案丢失。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是安装银联POS机。孝南区税务局要按照现行车辆购置税政策规定,对当日收取的税款要做到日清日结,及时解缴入库。车辆购置税征收窗口要安装银联POS机,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银联POS机要在2010年7月30日前安装调试到位。
二是电脑、打印机等设置的配备。孝南区税务局要自行配备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以满足摩托车车购税征收管理的需要。开通并调整车购税征收管理以及湖北省网络发票开票管理等系统。同时对相关业务信息、表格的套打格式进行调试,以便于正常开展工作。
三是纳税地点变更后的公告。市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负责起草《孝感市国家税务关于摩托车车辆购置税申报纳税地点变更的公告》,在行政服务大厅张贴,并在孝感报、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公告,及时告知纳税人。市开发区税务局、孝南区税务局和市税务局直属分局要将《公告》印发给本辖区的摩托车经销商,在门店张贴,扩大宣传范围。
六、工作要求
1、成立工作专班。为确保此次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的顺利调整,市局将成立由货物和劳务税科牵头、征管科、信息中心、收入核算科派员参加的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协调、解决调整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技术方面等问题。货物和劳务税科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及政策辅导工作;征管科负责指导纳税服务大厅窗口设置调配,解决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与CATIS系统数据联结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各系统网络技术支持以及设备调试等工作,确保网络畅通;收入核算科负责与金库协调税款入库以及票证管理方面的事宜。市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孝南区税务局也应相应成立工作专班,确保车购税征收范围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严格执行政策,加强内部管理。要严格按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加强税收政策、计税价格、适用税率、车辆档案、税收票证等方面的管理,切实做好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3、加强对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的领导。孝南区税务局要做好人员和设备上的配备,并根据业务量大小增加申报窗口、人员、设备和税收票证。对可能出现的纳税人集中办税、征收大厅人员拥挤、征收工作量突然增大、征管人员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做好各项应对措施,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局,解决出现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
孝感市国家税务局
二0一0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