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支持孝感国家高新区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决策,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孝感市区税收征收管理关系的意见》的要求,我局决定对孝感城区税收征管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区征管范围划分
1、孝感市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征管范围:一是原属孝感市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管辖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包括烟草、电力、邮政、通信、金融、保险、证券、石化、担保、盐业公司、自来水公司11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二是以后年度新增市属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中央和省新增下放的行业性公司;三是市直“营改增”企业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除此之外,将其他所有原属孝感市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管理的一般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零散户全部迁移到孝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进行管理。孝感城区其他个体工商户征管范围仍按照孝感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执行。
2、孝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征管范围:一是孝感国家高新区范围内(含托管区)的税源;二是原属孝感市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管理的一般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零散户。
3、孝感市孝南区税务局征管范围:除上述范围以外的所有孝感市城区税源。
二、户籍迁移工作将在9月25日至10月15日期间完成。迁移后纳税人办理日常涉税业务仍在孝感市城区办税服务厅进行,地址:孝感市交通路210号。孝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地址:孝感市付冲路5号。
三、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孝感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