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企业恢复生产措施三十条》中“支持防控物资保障”“支持物资供应”和“开辟绿色通道”等措施的要求,现就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生活服务、餐饮、住宿、旅游等困难行业,提供相关便利化措施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便利网上办税缴费服务。按照“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进厅”原则,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渠道,办理各项涉税涉费业务,尽可能地减少现场办税缴费业务。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和需求,实行容缺远程办理、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等方式,避免纳税人、缴费人大量聚集导致的交叉传染风险。
二、开设24小线“复工专线”。各县市区税务局全部开通“复工专线”,配备首席联络员,24小时在线解答疫情期间办税疑难问题,对复工企业进行线上需求征集、办税辅导、户籍巡查等,开展“一对一”视频电话辅导,在线帮助解答纳税人咨询,辅导纳税人网上办税缴费。
三、开辟绿色通道。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开设专窗、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稳产保供。
四、推行预约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提供办税便利化服务的的纳税人、缴费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办税缴费提示提醒,对外公布各办税服务场所地址、办公电话以及手机电话,引导纳税人提前进行预约,最快速的予以办结相关涉税业务。
五、推行容缺办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的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缴费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先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所需材料延后提交。
六、保障发票供应。疫情防控期间,对需要实地查验的发票事项,全部调整为案头审核电子资料,疫情结束后适时进行实地查验。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原则上暂按需调整其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提供发票使用的最大便利。
七、其它工作事项将根据最新政策予以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