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党史学习教育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十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法办发〔2021〕5号)要求,市税务局决定组织开展税收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举报方式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是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二是对企业是否存在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三是对企业是否存在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四是是否存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问题。五是是否存在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问题。六是是否其他涉企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举报途径及方式:
举报电话和邮箱:0719-8110370;252107018@qq.com
来信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朝阳中路15号市税务局法制科 邮政编码:442000
三、举报须知:
欢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对税务机关执法工作进行监督。举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反映问题,对所反映情况真实性客观性负责。我局将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并在规定期限内调查处理后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