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咸宁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办税和群众办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75号
联系电话:0715-8265108
邮政编码:437100
二、办税服务大厅信息公开
办税大厅名称:咸宁市办税服务大厅
办税大厅地址: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咸宁市双鹤路18号)
办税服务范围:1、税务登记;2、税务认定;3、申报征收;4、发票发售;5、发票代开;6、税收优惠;7、证明办理;8、宣传咨询;9、权益保护;10、其他业务
办公电话:0715-8126145
0715-8126227
三、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正式上线运行,网址为http://hubei.chinatax.gov.cn/xianning,欢迎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与我们交流互动。同时,原咸宁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原咸宁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将不再更新,局长信箱、咨询投诉、涉税举报等互动交流功能迁移至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门户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的微信公众号为"咸宁税务”服务号。原"咸宁国税”"咸宁地税”微信公众号同时关闭;原"咸宁地税”新浪微博关闭。
四、湖北省网上税务局
湖北省网上税务局正式上线运行,地址为https://wsswj.hb-n-tax.gov.cn/,也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访问进入,该系统可办理有关涉税事项。同时,为兼顾纳税人操作习惯,减少新系统上线初期可能存在的不稳定状况,原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厅和原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继续提供服务,待新系统运行平稳后择期关闭并提前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