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湖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鄂财税发〔2018〕21号),经天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天门市红十字会、天门市慈善总会符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条件。资格有效期为五年,自2020年1月1日起。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免税手续。
主管税务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具备规定免税条件的,应及时报告市财税部门,由其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相应年度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天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