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确认,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1年度—2023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2021年度—2023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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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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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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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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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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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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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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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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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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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义工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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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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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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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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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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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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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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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或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及以上失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亦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