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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
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的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2021年第1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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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确认,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1年度—2023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2021年度—2023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申请类型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限

1

通海县慈善总会

首次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

玉溪市义工联合会

首次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曲靖市慈善总会

首次申请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注: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或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及以上失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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