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对本级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公告》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2019年以来,税收征管服务举措的不断创新,对税务机关的制度建设质量以及税收执法依据的统一、规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有必要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调整情况,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对市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发布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确认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