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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方案》的通知


张税发〔2021〕3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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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9〕7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一)全面考核、考察为主的原则;

(二)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依法依规、突出业绩的原则。

二、考核岗位等级

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勤技能二级岗位、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勤技能五级岗位。

三、对象范围

考核时在工勤技能岗位从事技能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编在岗工勤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1.报考工勤技能一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3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技师、高级工的能力。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奖励名次;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成果获奖证书,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省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二篇以上或出版专著;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

2.报考工勤技能二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25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 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有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中级工的能力。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四等奖以上者;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国家和省、部级有关奖励或荣誉称号、技术成果。

3.报考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本工种工作年限满2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证书;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4.报考工勤技能四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本工种工作年限满1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厅(局)或市州级技能技术比赛中获得前3名的;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市州级成果证书;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5.报考工勤技能五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或工人见习、试用期满,且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 1 年及以上,上年度考核合格。

(二)不能报考情形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形的;

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实施时不满1年的;

3.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

个人根据所从事的工种岗位按照报考条件,按要求填写《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考的职业(工种)名称、等级原则上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原岗位等级职业(工种)名称与公布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关相近职业(工种)进行申报。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原则上不得改报其他职业(工种)。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方可改报与新岗位相关相近的职业(工种)。

(二)资格审核

所在单位对申报工勤技能岗位晋升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局组织人事科进行审核盖章确认。

(三)考核方式、考核内容

考核按照考察与考试相结合,以考察为主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个方面。

1.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生产业绩可采取实地考察等方式,并结合所在单位日常和定期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组结合考核对象在单位的日常表现、定期考核情况进行考核。

2.技术业务水平包含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参照各职业(工种)技能标准。采取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的形式进行。

(四)合格人员确定及公示

考核结束后,根据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情况,由所在单位党委研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市局组织人事科办理确定手续,下发确认工勤岗位等级资格文件。

(五)待遇兑现

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实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从晋升岗位等级文件下发的次月起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六、时间安排

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考核时间:2021年10月18日—28日;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时间:2021年10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纪律要求

(一)严格考核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工勤技能一至五级岗位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工作的合规性、公平性、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考核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对不执行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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