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以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有关规定,娄底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娄底市国税局和娄底市地税局正式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公布失效和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全文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1年6月20日
|
娄地税发〔2011〕28号
|
2
|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 娄底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娄底市地税机关代征工会经费(筹备金)操作规程》的通知
|
2013年8月5日
|
娄地税发〔2013〕19号
|
3
|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附征(核定征收)率的通知》
|
2013年12月20日
|
娄地税发〔2013〕31号
|
4
|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娄底市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
2014年4月8日
|
娄地税发〔2014〕6号
|
5
|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非正常户管理办法》
|
2014年12月18日
|
娄地税发〔2014〕36号
|
6
|
《欠税管理办法》
|
2014年12月18日
|
娄地税发〔2014〕37号
|
7
|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办理地税有关事项的通告》
|
2016年4月28日
|
娄地税发〔2016〕15号
|
8
|
《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进行调整的公告》
|
2016年8月30日
|
湖南省娄底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