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维护税收公平公正,不断规范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现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操作标准》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税收违法行为,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操作标准.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