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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助力重点产业链培育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的通知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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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重点产业链培育推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的意见》(宿发〔2020〕18号)和《关于建立政企沟通新机制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宿办发〔2020〕6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优服务、解难题、提效能、促发展”,加强税收营商环境建设,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为宿迁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市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助力重点产业链培育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21年1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助力重点产业链培育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重点产业链培育推动产业发展的有关要求,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在助力经济发展中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特制定助力重点产业链培育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具体如下:

一、建立领导挂钩及属地主办帮办责任制度。结合“四帮四送”活动,建立领导常态化挂钩联系和科室对接制度,积极配合产业链牵头部门落实“月联系、季走访”要求。建立属地主办、帮办服务责任制度,县(区)局进一步完善税企挂钩联系人制度,并以电话、走访、座谈等形式,及时了解当地重点产业链企业情况,收集行业需求、诉求,帮助企业解决涉税问题。

二、加强“一链一策”税费政策精准落实。全面梳理税费政策及优惠政策,制发“重点产业链‘一链一策’企业税收政策指引手册”,开展面向重点产业链企业的政策辅导培训。严格执行免征增值税、即征即退、留抵税额退税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公益捐赠等税收政策。严格执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环保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等减免、减征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加强对重点产业链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三、加强重点企业“一企一策”个性化服务。着力完善重点产业链大企业个性化服务举措,开通“税企高层交流直通车”、举办“税企高层沙龙”,为重点产业链大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涉税服务。对拟上市的重点产业链企业采取“1+1=1”服务模式,即“一名业务专家加一名责任领导对应一家企业”,开展“点对点”个性化服务。为主动“走出去”的重点产业链企业,提供权威准确的国内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政策索引,提醒企业按照“税收协定”主动维护跨国经营合法权益。

四、开展重点产业链行业税收经济分析。加强涉税数据的前期采集及整备,充分挖掘税收大数据潜力,积极开展针对重点产业链重点领域的税收政策效应分析,通过发票数据、纳税数据、减免税数据、社保费数据等反映我市重点产业链的经营、发展情况,打造税收经济分析“拳头产品”,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五、便利“线上、线下”办税缴费服务。按照“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积极引导、辅导企业通过“非接触式”线上渠道办理涉税事项。对无风险的企业及时按需保障发票供应。严格落实199项“最多跑一次”税务事项清单及首问责任、预约办税、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推行“信用承诺+容缺办理”等服务。简化优惠办理手续,严格落实扩大税收优惠备案改留存备查的事项范围。

六、提速留抵退税及出口退税服务。优化留抵退税流程,进一步压缩增值税留抵退税审核办理时间。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精准实施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开辟出口退税“绿色通道”,一、二类和三类企业无疑点办理出口退税时限严格控制在户均1个和3个工作日。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实现“两个覆盖”和“无疑点不见面”办结。

七、建立企业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快速响应企业合理涉税诉求,加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诉求的多渠道接收和全流程分级分类处理机制。对能当场办结的涉税诉求当场办结,对需转办处理的咨询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投诉事项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举报事项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实施纳税信用“增值服务”。积极为重点产业链企业在政府层面的评选、评优提供纳税信用、行政处罚等信息。为纳税信用较好的企业提供涉税增值服务,A级一般纳税人单次可领取3个月增值税发票用量,普通发票按需领用。为“3连A ”纳税人(连续3年纳税信用被评为A级)提供绿色通道。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依托“宿易贷”等融资服务平台助力重点产业链企业以“信”换“贷”,将申请贷款的受惠企业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扩大至M级企业。

九、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转变税收执法理念,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严格限定入户检查频次,一年内对同一企业的检查原则上不超过一次。严格执行“一事不二罚”“首违不罚”“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十、落实税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加强全市办税服务厅、纳税咨询服务热线、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的税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管理,全力做好“差评”回访工作,对企业作出的“不满意”评价,严格做到“一评一访”,切实提高企业满意度。加强“好差评”评价结果的分析、应用,为提高税务服务质量提供精准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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