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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
关于在张家港区域实施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的公告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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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跨区域办税便利性,降低办税缴费成本,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在张家港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实施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并整合编制了《张家港区域涉税事项同城通办业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办范围

(一)涉税事项同城通办,是指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张家港保税区、张家港市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的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相互为对方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不受区域限制的办税缴费通办业务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可自主就近选择本公告所列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同城通办涉税事项。

(二)《清单》包括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等11大类136个涉税事项,《清单》由双方税务机关根据政策变化动态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

二、通办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2楼,联系电话:0512-96888795)

(二)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南环路30号,联系电话:0512-96888740)

三、通办方式

受理税务机关负责同城通办涉税事项的受理、资料采集流转及文书出具,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同城通办事项的后续管理,并负责非即办类事项的审核、审批及相关流转资料的接收。同城通办业务中需要使用税务机关印章的,文书出件时根据文书字轨及所列税务机关加盖相应税务机关印章。

四、其他事项

(一)凡纳税人存在欠税、违章行为未处理、稽查案件未结案等情况,或属纳税信用等级D级企业、非正常户的,应到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不能办理通办事项。

(二)纳税人在办理涉税通办业务过程中,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有异议的,或认为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造成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税务救济。

(三)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服务厅详细地址和办税指南相关内容,也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现场咨询。

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张家港区域涉税事项同城通办业务清单.docx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张家港区域涉税事项同城通办业务清单

 

序号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1

发票办理

发票票种核定

2

发票领用

3

发票验(交)旧

4

发票缴销

5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

6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

7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含税控设备擦除)

8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9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0

存根联数据采集

11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及作废

12

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13

临时开票权限办理

14

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

15

逾期增值税抵扣凭证抵扣申请

16

发票真伪鉴定

17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申报纳税及发票代开

18

纳税服务投诉

纳税服务投诉处理

19

社保费

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

20

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21

误收多缴退还社保费申请

22

涉税信息查询

社会公众涉税公开信息查询

23

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

24

第三方涉税保密信息查询

25

涉税专业服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报送

26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报送

27

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报送

28

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报送

29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

30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即办类)

31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复核(审核类)

32

涉税咨询

电话咨询

33

网络咨询

34

面对面咨询

35

申报纳税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36

误收多缴退抵税

37

申报错误更正

3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39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40

增值税预缴申报

41

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申报

42

消费税申报

43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44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45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46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47

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48

房产税申报

49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50

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

51

耕地占用税申报

52

资源税申报

53

印花税申报

54

车船税申报

55

环境保护税申报

56

附加税(费)申报

57

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

58

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

59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60

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

61

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62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ITS)

63

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ITS)

64

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ITS)

65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预缴申报(ITS)

66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表(ITS)

67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ITS)

68

委托代理申报关系建立与终止(ITS)

69

委托代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ITS)

70

扣缴义务人集中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作废(ITS)

71

委托代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更正(ITS)

72

申报更正(ITS)

73

申报作废(ITS)

74

个税代扣代缴申报密码发放(ITS)

75

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表(ITS)

76

汇缴申报试算助手(ITS)

77

扣缴义务人集中办理年度汇算申报(ITS)

78

单一投资基金核算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ITS)

79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委托申报功能开通与停用(ITS)

80

扣缴义务人集中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更正(ITS)

81

委托代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作废(ITS)

82

个人所得税无住所居民个人转非居民个人自行纳税申报(ITS)

83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ITS)

84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表(ITS)

85

集中申报缴税(ITS)

86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ITS)

87

企业多部门申报设置(ITS)

88

成本分摊协议报告

89

开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印刷)收取现金税费

90

作废《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印刷)收取现金税费

91

开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非印刷)收取现金税费

92

作废《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非印刷)收取现金税费

93

作废《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含印刷、非印刷)收取现金税费

94

税务注销

税务注销(即办注销)

95

注销扣缴税款登记

96

信息报告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97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

98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99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

100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101

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

102

扣缴义务人报告自然人身份信息

103

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

104

税务证件增补发

105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106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107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108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109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110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11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112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113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114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

115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报告

116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报告

117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118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

119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

120

综合税源信息报告

121

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

122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123

停业登记

124

复业登记

125

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

126

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报告

127

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报告

128

个人所得税抵扣情况报告

129

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报告

130

优惠办理

申报享受税收减免

131

税收减免备案

132

税收减免核准

133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

134

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

135

证明办理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136

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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