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根据税务总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连续第9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推出6类25项94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大幅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服务“六稳”“六保”、推进安徽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根据税务总局2022年度全国纳税人需求调查结果,分析安徽调查数据,将共性需求、典型需求纳入服务效能提升行动后续问题清单,做好需求响应。开展商协会等行业协会走访调研,了解纳税人实际需求,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税务总局12366知识库框架结构,及时补充完善我省地方12366知识库,确保地方12366知识共享。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强化12366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便捷了解政策。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3.问题实时解决。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电子税务局探索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出台《安徽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公告》,明确我省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结合本地纳税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拓展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方式,逐步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优化皖税通APP功能,为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提供套餐式服务,拓展电子扣缴渠道,方便纳税人掌上办理相关业务。
6.精简办理流程。落实税务总局关于电子发票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有关规定,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推动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升级相关系统,广泛宣传辅导,落实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根据简化的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上线电子税务局资质异地共认功能,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开展不动产登记区块链应用试点,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减轻纳税人提交资料负担,缩短办理时间。
7.减少资料报送。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开展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试点,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开发网上申报系统,通过统一模块将财产行为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端口接入,实现单点登录、一窗办理。落实税务总局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改造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配合税务总局做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及实施相关工作。落实总局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方案,升级相关业务系统,做好宣传辅导,便利铁路、民航等领域电子发票推广应用。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依托税务总局统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我省“一户式”管理机制,为纳税人免费提供7×24小时的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压缩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将全省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保持在5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依托电子税务局、税企直联互动平台,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探索开展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完善安徽省大企业税收直连平台功能,增加平台接入企业集团数量,降低企业集团办税成本。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制作减税降费红利账单,依托电子税务局、税企直联互动平台精准向纳税人推送,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增强纳税人获得感。按照国务院部署,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银税互动”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完善“税融通”业务规则。规范“银税互动”合作,探索在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间实现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2.完善缴费服务。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落实税务总局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相关缴费指引,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征缴流程,提高办理缴费业务便利度。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水利建设基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13.服务个税汇算。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建立问题收集验证反馈工作机制,加强跟踪回访,了解扣缴义务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使用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行非强制性执法,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落实第二批全国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印发《安徽省税务局“首违不罚”操作指引》,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推进行政处罚柔性执法。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5.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推进税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试点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16.保障合法权益。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更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加强与省口岸办联系沟通,配合做好“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相关功能改造升级,优化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重复报送。
18.深化国际协作。开展税收服务“一带一路”税收政策宣讲活动,更新修订土耳其、亚美尼亚、格鲁吉亚等我省对口研究国家国别投资税收指南。落实好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各项便利措施,对税务总局新签订和修订的税收协定进行宣传辅导,推动新协定条款及时落地,为“走出去”和“引进来”纳税人提供税收确定性。筛选我省盈利外资企业名单,借助税企直联互动平台,向盈利外资企业精准推送税费政策,通过电子邮件向境外投资者推送英文版税费政策,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落实税务总局相关措施,支持规范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编制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实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六)服务效能更优质
21.提升宣传咨询实效。依托岗位效能提升行动,建齐建强纳税人培训辅导师资队伍,开展分类培训,特别是面向企业实际控制人的税费政策培训,分析培训效果,精准回应培训需求。科学测算办税厅对外公开电话咨询量,按需增设办税厅咨询电话线路,配齐配强咨询服务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提升个性化、本地化咨询解答水平。建设税费政策计算器,动态更新维护,实现“人找政策”更加方便、快捷,“政策找人”更加智能、精准。
22.加快税费优惠兑现。逐步将税费优惠政策嵌入办理流程,探索通过预填申报表、提醒纳税人确认等方式,帮助纳税人自动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推行企业所得税“报退合一”,纳税人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后,如存在多缴税款,系统自动计算退税数据,无需自行申请退税及填报任何资料。扩大小额快速退税范围,对纳税人申请500元以下小额退税受理即办。进一步压缩税务部门审核增值税留抵退税、入库减免退抵税、误收多缴退抵税平均办理时长。
23.加强网上服务支撑。完善金税三期管理系统、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税库银等电子税务局关联系统监控机制,建立系统运行观察点,及时解决系统故障,确保电子税务局运行平稳顺畅。搭建网上办税缴费系统实景平台,加强演练,优化系统操作,提高辅导助办能力。实行不动产登记税费、登记费“一卡(码)清缴”,纳税人可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方式一次性缴纳,支付环节由3个减至1个。
24.优化线下办事体验。对个人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涉及补缴土地收益的,将土地收益补缴业务纳入不动产交易登记办税缴费“一窗受理、集成办理”范围。明确简事易办、号前预审内容和流程,推行规范统一的综合号前服务,减少等候时间。根据政策调整,更新办税指南,统一规范资料报送和政策执行口径。为代理记账人员办理的批量业务提供双向预约办理,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减少窗口资源占用,提高整体效率。
25.防范税法遵从风险。上线安徽税收风险管理系统,为纳税人提供风险实时推送和提醒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建引领,持续办好实事。各级税务机关党委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统筹,将推进落实“春风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与开展“五个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推动党建工作和税收工作聚合融合,持续推进税务系统学党史办实事,大幅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春风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及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要立足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并结合当地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持续推出“春风行动”便民举措。要主动作为,对于税务总局层面和试点省份的部分行动任务,可根据税务总局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适时探索推进,全面提升服务效能。
(三)压实主体责任,确保行动实效。各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要协助党委抓好“春风行动”各项措施的推动落实,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开展“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春风行动”扎实开展。要通过工作调研、巡察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并适时以集中研讨、座谈交流、书面反馈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四)及时总结提高,营造良好氛围。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和市场主体呼声,在不折不扣落实规定动作基础上,可围绕纳税人需求丰富自选动作。要对标对表推进,以“将心比心”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办就办好”的力度,抓好任务落实,主动解民忧破难题,并加强活动总结,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要按照“税务人有知、纳税人有感”的宣传思路,丰富宣传方式、宣传载体、宣传内容,营造良好的办实事氛围。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