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2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和《关于做好青岛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补充通知》(青财税〔2021〕6号)有关要求,青岛市恩马博爱慈善基金会和青岛市众绘爱心慈善基金会取得“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该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