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经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于9月30日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6个派出机构。自2018年9月30日起,新成立机构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
一、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国外、本地区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重点税源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4号
邮编:545006
电话:0772-2600058
二、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协助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领取的车辆购置税票证。
地址:柳州市广汽路1号
邮编:545027
电话:0772-8803361
三、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统筹本市税务稽查工作计划、案源、检查、审理、执行的稽查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本市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落实上级税务局的稽查工作部署;承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负责辖区内涉税(费)违法案件受理、查处、管理工作。
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26号
邮编:545006
电话:0772-5333729
四、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柳州市柳南区、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负责上级统筹安排案源的检查和执行等稽查工作。
地址:柳州市三中路跃进村162-1号
邮编:545021
电话:0772-2801128、2801129
五、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柳州市柳北区、柳州市城中区、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柳城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负责上级统筹安排案源的检查和执行等稽查工作。
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4号
邮编:545006
电话:0772-2611005
六、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柳州市鱼峰区、柳州市柳江区、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鹿寨县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负责上级统筹安排案源的检查和执行等稽查工作。
地址:柳州市屏山大道312号
邮编:545005
电话:0772-2801183
七、其他事项
自2018年9月30日起,原柳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原柳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原柳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纳税人实施但未结案的税务稽查工作,由上述新设稽查机构对口承接、延续办理。原柳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的税收征管职责和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承继。原柳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一税务分局、原柳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第二税务分局的税收征管职责和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属县(区)税务局承继。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