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桂林市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合并,为确保机构合并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涉税事项更加便利高效,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于近期对部分县(区)原国税地税征管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管范围调整
(一)将原桂林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所辖纳税人的原地税征管业务,调整至纳税人原国税征管业务所属税务局进行管辖。
(二)将桂林市税务局县(区)原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不一致纳税人的原地税征管业务,调整至纳税人原国税征管业务所属税务局进行管辖。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征管范围调整涉及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由税务机关统一调整,无需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
(二)征管范围调整后,纳税人涉税业务由调整后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管辖,同城通办业务可在任一全职能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调整后纳税人网报账号密码不变。委托银行划款协议由税务机关与开户银行批量办理重签,若因纳税人原因造成无法批量重签的,需由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办理相关事宜。
(四)纳税人可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桂林税务”,关注税务机关征管范围调整的相关信息。
本次调整,可能给您带来不便,望予以理解支持。如果您在办税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拨打12366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