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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
关于部分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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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桂林市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合并,为确保机构合并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涉税事项更加便利高效,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于近期对部分县(区)原国税地税征管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管范围调整

(一)将原桂林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所辖纳税人的原地税征管业务,调整至纳税人原国税征管业务所属税务局进行管辖。

(二)将桂林市税务局县(区)原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不一致纳税人的原地税征管业务,调整至纳税人原国税征管业务所属税务局进行管辖。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征管范围调整涉及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由税务机关统一调整,无需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

(二)征管范围调整后,纳税人涉税业务由调整后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管辖,同城通办业务可在任一全职能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调整后纳税人网报账号密码不变。委托银行划款协议由税务机关与开户银行批量办理重签,若因纳税人原因造成无法批量重签的,需由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办理相关事宜。

(四)纳税人可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桂林税务”,关注税务机关征管范围调整的相关信息。

本次调整,可能给您带来不便,望予以理解支持。如果您在办税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拨打12366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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