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管理,确保公平税负,根据调查测算情况,决定重新调整我市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的所得税征收率(具体规定见附表)。调整后的所得税征收率从2002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对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实行的所得税征收率同时废止。请你们遵照执行。
附表: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所得税 核定征收 通 知
抄送:所得税科,征管科,法规科,税政科,稽查局,计会科。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2年4月22日印发
缮打:张小妹 校对:征管科 陈敏华 (共17份)